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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 山煮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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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萝卜是最简单的食材,想做的好吃却不容易,需要下功夫“挑筋”,也就是一根根拔除萝卜块里的经络。

但这挑筋的过程需要快,若是任凭厨子挑一天,再好的萝卜也会因为失去水分而变得干瘪难吃,所以挑筋的厨子需要具备超高的刀工,和不俗的眼力。

好在柳金枝两者具备。

她将萝卜放在手心,借助船窗外射进来的阳光,让萝卜里的奇经八脉变得异常清楚,再用绣花针快速下针挑筋。

一块萝卜,她最多只花费十来个呼吸的时间。

等到把两根萝卜的筋都挑完,那金乌也不过是往西稍移了半寸,炉火才盛,砂锅水面也不过浮起一点油星。

柳金枝对此颇为满意。

很好,虽然穿越了一遭,但刀功、眼力没有半点退步。

她擦了把汗,再次查看炉火,心中计较时辰。

羊肉需久煮才能熬的软烂入味儿,而萝卜煮的太烂反而会失去口感。

两者要持恒,就一定得等到汤面开了再下菜蔬。

眼瞧着时辰还早,她将萝卜放在篮子里盖上纱布,又自去麻袋里寻摸了一小袋小米。

别看现代人的主食都是水稻米,就以为古时候的百姓也人人都有水稻吃。

先秦时期,人们主要吃的是粟、黍、菽,也就是谷子、黄米和大豆。

秦朝往后,才慢慢将主食换成小麦。至于到了占城稻出现,并满足了我国大量百姓果腹之需时,中国历史的时间线竟然已经飞跃至宋朝。

也就是说,现在正是宋朝广泛种植占城稻,南方人口大爆炸的时期,百姓们还在经历用占城稻,代替生活中的粟、黍、菽以及小麦做主食的这一粮食更迭过程。

所以大家身边习惯性带着的粮食还是谷子一类,也就是小米。

小米质硬,不易煮熟,若是在现代,大可以用小米与大米以一定比例混合在一起煮饭,但现下条件有限,柳金枝就打算做一回“金比甲”,也就是“小米黄金焖饭”。

将小米倒入陶罐内加灌清水淘洗,却只用筷子搅拌,而不用手搓,几轮下来,小米里的杂质已漂浮在了水面。

把脏水倒掉,重换上适量清水,端到第二个红泥小火炉上起大火,柳金枝就丢开手去处理菜蔬。

被选出来的是芥菜。

宋人嗜辣,便好吃芥菜,研发出了多种吃法。

若将芥菜的根茎,洗净、去皮、切成条,封在缸子里腌上半个月,便叫作“辣脚子”,如同现代的腌干萝卜,只不过更辣些。若只是粗略腌上一晚,再淋上些鲜醋和小磨油,便叫作辣菜。

辣菜可以拌在饭里吃,也可以包入面食里当馅儿,做辣菜饼,更是可以研磨碎了,加醋调味,做成最简易的芥末酱,拿来腌渍黄瓜,吃起来香醋酸味儿直刺激的口腔涎水分泌,又鲜辣脆口,叫人欲罢不能。

柳金枝就预备着用辣菜拌小米焖饭。

于是把几个芥菜疙瘩尽数细细地切开,放入浅口小瓷碗内加拌香醋、小磨油,用纱布闷了在一边慢慢腌制。

做到此处,盛着清水的砂锅冒起了小泡,似是水要滚起来了。

她就擦了擦手,端起洗净的小米尽数倾倒进去。

这是一个煮小米饭的小技巧,水开后倒米,可以避免小米糊在锅底。熬制过程中再偶尔用调羹搅拌,会使得小米被烹煮的更加均匀。

尔后再浇上香油两勺、酸醋三勺、大粒儿盐三颗,盖上砂锅盖,大火转小火继续慢炖。

趁着等待的间隙,又将切好的白萝卜放入山煮羊的汤面。

等到两口砂锅内的香气噗噗放的满舱都是,她打开砂锅盖子一瞧,焖好的小米饭色泽金黄,粒粒饱满分明,又因大火收汁,小火慢炖,米粒将汤汁全都锁在体内,尝上一口,爽口劲道,内里喷香。

柳金枝笑着将小米焖饭盛在一只瓷碗里,再切上几段水汪汪的碧绿小葱与金黄小米粒点缀颜色,与腌制辣菜放在一起,便去看山煮羊。

因为文火细炖,羊肉内里早就被炖化了,所以汤面色泽光亮,呈乳白色,像是加入了牛奶。挑掉筋的萝卜因为吸满了汤汁看起来白嫩嫩的像块玉,大半身子浸泡在羊汤内,和熟透了的羊肉块儿依偎在一起,越发显出晶莹剔透。

两道菜都没有翻车,柳金枝擦擦汗,就将砂锅连带红泥炉子一齐搬到傅霁景那边去。

她做菜的时候,为了防止自己炭中毒,船舱里的门窗都是大开的,这些诱人菜香自然散的满船都是。

今个儿上午才买了姜辣羹吃的众船客此时一闻,五脏庙又按捺不住地闹起来,急急忙忙趴在窗口往外探。

我的天爷啊,这位娘子又在做什么大席?怎的就这样香!

杏安也老早就闻见香味儿了,因傅霁景拘着不许他在外乱窜,怕坏了柳金枝名声,就直在舱里头急得团团转,每隔半刻就去舱口张望,口里念叨着:“哎呀,这位娘子怎么还不来呀?”

当真听见柳金枝来敲门时,更是喜不自胜,连忙跑去开门,对着她叉手一拜:“娘子里面请。”

柳金枝倒被他这般热情态度弄得有些摸不着头脑,但还是笑着回万福,将手中菜品递了过去,道:“郎君在里头,我就不进去了,这菜你端好,得趁热才好吃。”

然后就走了。

杏安几声没把人叫住,只能端着菜搁置在桌上,道:“郎君,这位娘子给我们做了好些菜,却不肯进来坐一坐,好歹让我奉她一盏茶。”

傅霁景将手中书卷成一捆,不轻不重地敲了杏安一下,温声道:“人家是未出阁的女儿家,怎能随随便便进我这个陌生郎君的舱门?人家将饮食放下就走,恰恰是知礼数。”

杏安不好意思地挠挠头,又忙指着饮食说:“郎君赶紧来用饭吧,正热咧!”

“我每日要背三页书,现下才背了一页,饮食先放着吧,不着急。”傅霁景道。

“哦……”

杏安失望地应了一声,蹲到一边眼巴巴地盯着桌上两道菜,直看的口水直流。

见他这幅馋猫模样,傅霁景失笑,道:“你若是饿,就先吃,不必等我。”

杏安当即转喜,笑嘻嘻对傅霁景叉手一拜:“多谢二郎君。”

就赶紧拣了只小碗,率先从砂锅里扒了两筷子小米焖饭。

他可是一打眼就盯上这色泽鲜亮的饭食了!

嗷呜一口吃下去,杏安险些把舌头都吞掉了半条,连句话都来不及说,只一味埋头扒饭。

筷子和瓷碗相撞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,叫傅霁景忍不住蹙了一下眉头。

结果杏安吃的太快,小米噎住了喉咙,惹得他赶紧扯过一只小瓷碗倒上羊汤,一仰头,咕噜咕噜灌了半碗。

感觉气通畅了,便又拣回饭碗,接着埋头扒饭。

这吃相倒叫傅霁景忍不住疑惑。

当真这么好吃?

傅霁景的视线不由从书上移到杏安身上,只见一碗黄金焖饭,却撑不到半柱香的时间就被杏安吃了个干净,连一粒儿米也没剩下。而夹出来的羊肉、萝卜更是半点不剩。

吃了一顿饭,两只碗就跟没盛过东西一样。

“郎君。”杏安打了一下嗝,眼睛却犹盯着那些饭食,语气充满遗憾,“你书背完了吗?再不吃,这些个好东西可就要凉透了,多可惜啊。”

傅霁景看看剩下的书页,又望了下还剩下半份的吃食,以及似乎还能再吃一碗的杏安,迟疑半晌后,缓缓放下书卷——

“要不……我先用饭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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