夜幕低垂,月明星稀,远处的灯光点缀着广袤的黑色绸缎,伴着知了的叫声,反而增添了一份宁静。
郊外的盘山路口,并排停着好几辆看起来价值不菲的摩托车。
而车边都靠着一男一女,是最近才在这一带出没的,外市来的富家子弟们。
原本,他们打算如往常一样,准备带着自己新泡的妹子来骑车耍帅。
但是,这次出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。
雷蒙·冯·莱因哈特。
来自德国显赫的上流家族,近期在华夏度假,这些向来无法无天的纨绔在他面前都得顺着他来。
此刻,这位大少爷心情很不好,其他人也都没心思和身边的女人调笑了。
斜靠在摩托车上,雷蒙指尖亮着点猩红火光,皮质外套敞开露出了里面的黑色背心。
他吐着烟圈,模样有些失神,额前的金发散落下来,遮住了他的眼,侧脸在夜色中看不清轮廓。
昨晚,雷蒙早早地就来到了“Blue Rose”酒吧。
想着那人的眼睛,他的心跳莫名加速。
搭讪的人来了一波又一波,但雷蒙并未像之前那样从中挑选符合自己标准的猎物。
因为那人不喜欢他这样。
直到酒吧里的人都渐渐地离开,雷蒙也没有等到那抹高挑的身影。
回到家后,他觉得自己很可笑。
应该是当时的气氛和情绪混杂着,加上酒精的麻痹,蒙住了他的眼,才让他说出那样愚蠢的话。
雷蒙·冯·莱因哈特,从来只在嘴上谈情,而心里却对爱不屑一顾。
作为成功的上流贵族子弟,需要的是绝对的理智,而不是被爱情冲昏的头脑。
之前的雷蒙做的一直很好,将爱和情分的很开,和前几任情人也都是好聚好散。
昨晚的他是被迷昏了头,才会说出以后只有那人的话。
难道仅仅只是一次表演,他就爱上对方了吗?不过是荷尔蒙上头的缘故。
他连那人的正脸都没见过。
想到这,雷蒙周身的气压更低了,让旁边的几人都吓得瑟瑟发抖。
最前面的那个青年还算镇定,松开怀里的女人,小心地走到雷蒙身旁,斟酌着说道:
“莱因哈特少爷,您今天来这儿是想要放松吗?”
闻言,雷蒙将指尖的烟掐灭,对面的人见状使了个眼色,另一头的男人上前接过烟头,放进自己的口袋。
“嗯,听说这里很适合骑车。我没打扰到你们吧?”
他掏出手帕,擦拭着沾了烟灰的指尖,语气优雅温和,不见刚才的冷厉。
“哪有哪有,您能一起,我们高兴还来不及呢?看我刚泡的女人,眼睛现在都吸在您身上下不来了。”
之前说话的人见雷蒙放缓了语气,也开始适度地放开胆子,开了个玩笑。
“要不要将她让给您?她在这几个里头算是漂亮的了。”
“让你忍痛割爱,不好吧?”
雷蒙这样说着,但话里话外并未拒绝。
他像是想要证明什么似的,扬着下巴看着对面的女人朝自己缓步走来。
就在这时,不远处传来了一阵机车轰鸣的声音,夹杂着轮胎和路面摩擦的沙沙声,将这边的几人都吓了一跳。
雷蒙抬起头,视野里渐渐出现了个漆黑的身影。
那人下压的身体和车身流畅的线条完美地融合在一起,似是夜色中的一抹流光。
对方也看到了他们,在附近便停了下来,一双笔直的长腿斜斜地踩在地上。
黑色的迷彩裤下,能察觉到他的腿部肌肉紧致有力,被裤腿紧紧地包裹着。
而高帮的马丁靴将他的脚踝束得修长纤细,却并不显得羸弱,反而有种隐藏的力量感。
看着那人头盔下被风吹乱的墨蓝色发丝,雷蒙只觉得自己的心脏又开始不受控制地鼓动。
感觉好熟悉。
而停下车的江霁明隔着头盔,粗略地扫了眼对面的人群。
看起来是几个纨绔子弟,身上全是牌子货,混搭在一块显得辣眼极了。
除了最边上的那人,品味还不错。
不过他的眼神怪怪的。
没错,江霁明早就忘了前天夜里自己“调戏”过的人了。
他朝右水平伸了个大拇指,散漫地说了句:
“几位兄弟,不骑就让让,别占着道儿。”
嗓音低沉,语气没什么情绪,听在几人耳里却格外刺耳。
在莱茵哈特家族的人面前低声下气就算了,难道他们还得被这种偏僻小镇出身的人嘲讽?
“这位朋友,你骑着这种廉价的车,语气却拽得二五八万似的啊!”
“是啊,你这破车连我们雷蒙少爷的车的零头都没到,小心骑一半丢了小命啊!哈哈哈哈哈!”
雷蒙的摩托车的车身整体呈亮红色,是杜卡迪超跑阵容的皇冠明珠,花了10万美元。
他原来的车没有带来,所以只能随便先买辆顶下。
但此刻雷蒙的注意力却并没在这个上面,那人的嗓音是那么熟悉。
因为他曾经被对方用领带勒着脖子,在耳边轻声说自己讨厌不爱干净的人。
是Adiya,那个放了自己鸽子的男人。
听到旁边人对那人肆意的嘲笑声,雷蒙不禁皱起了眉,心里很不舒服。
但他强压下心头的不悦,默不作声地看着这一幕。
雷蒙觉得自己是有自尊心的,而Adiya对他并不在意,他也并没有多喜欢那人。
他按了按自己被不断撞击着的胸口,这样对自己说。
为首的那个青年笑完,还拍了拍刚才就回到自己身边的女人。
“莉娅,你说他是不是很好笑啊?”
旁边的女人有着一头巧克力色的波浪卷发,正小鸟依人地窝在青年的怀里。
刚才这人把她当物品一样让来让去的时候,莉娅就已经暗地里翻了个白眼了。
要不是这个冤大头给的钱多,她平常根本不会看这种人一眼,有钱还穿得土得掉渣,不如把钱给她。
她就能自己开更多家蛋糕店,养活弟弟妹妹们。
要她说,她觉得边上这个戴着头盔看不清脸的男人帅呆了,旁边这人连对方的头发丝都比不上。
要不是包里塞满的rmb,她还想大喊一声:
“帅哥,你说得太好了,这几个人就是不会骑还硬要来耍酷,就是占着茅坑不拉屎。”
如果她有钱,她绝对还要狠狠踹旁边人一脚。
可惜她没有钱。
所以,她还是为金钱低下了自己刚烫了新发型的头。
莉娅没说话,就用手捂着嘴,柔柔地笑了一声。
青年没在意女人敷衍的笑声,他只觉得自己找回了自信。
而旁边的江霁明从头到尾,眉头都没皱一下,却也不想再听这些人放屁了。
这辆摩托车虽然只有两万多,但是他第一次用自己赚的钱买的,非常珍惜。
江霁明没说话,垂着头,轻轻地用手指抚摸着雪白车身上蓝色的字母花纹。
手上戴着的黑色露指手套,将他白皙修长的手指,增添了几分别样的性感。
青年看着江霁明将手重新放在把手上,长腿微屈,一副打算离开的模样,狠狠地磨了下牙齿。
合着,对方刚才一直当他们是空气吗?
“有本事来比比啊?也不用麻烦雷蒙少爷了,就让我来试试你这目中无人的穷小子!”
青年瞥见旁边沉默的雷蒙,底气更足了。
他的车虽然不及雷蒙的杜卡迪性能好,但也是花了他40万rmb的。
和那人看起来应该才2万出头的破车相比,硬件上绝对是碾压。
而这一点,江霁明也明白。
虽然他的技术好,但毕竟是一分价钱一分货。
再怎么厉害,他的车在硬件性能上是比不过对方的。
如果说和雷蒙比,再加上他那辆70多万的车,江霁明并没有很大的把握。
因为雷蒙看起来不是个绣花枕头。
然而,这人看起来就是个花架子。
车身和车轮都崭新得像刚出厂,应该是今天为了泡妞才特意买的。
想到这,江霁明又垂眸随意地扫了下对方的腿。
目测他的身高不足175,却为了耍酷买了辆底盘这么高的机车。
作出这副好像很轻松地踩在地上的动作,他的脚尖应该绷得很累吧。
车身的重量和对方的身材也完全不相适。
头盔下,江霁明讥讽地扬了下嘴角,发出一声嗤笑。
他没说话,只伸出戴着手套的手,勾了勾食指,尽显挑衅之色。
搁那人眼里,就是江霁明戴着头盔的脸从他的头到脚懒洋洋地打量了一圈,然后发出了刺耳的嘲笑声。
又不屑和他说话,只曲了下手指,完全不把他放在眼里。
这下子,他勃然大怒,本就只是勉强清秀的脸,狰狞地扭曲在一起。
他冷笑一声,推开怀里的女人,将头盔戴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