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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章 毒夫 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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毒夫十二

格里菲斯这时候是挺穷的,但也不是一枚金币都没有。

需要为团里购置高价值,或大宗商品的时候,需要大面值的钱币,这样方便携带,同商人做交易。

所以格里菲斯会兑换一些金币带在身上。

他将一枚看起来就很旧的,被转手了很多次,早就不鲜亮的金币递给爱丝特尔。

“这是奥里斯金币。”

爱丝特尔接过金币,蹙着眉,将其捏在指尖看。

爱丝特尔气了一下。

也只能气这么一下。

她不要资源。

甚至这些东西,整个团里估计都要靠她来出了。

不要影响力,把佣兵团做大做强,顶头了也只是个副团长。

迅速思考自己的定位,其他都是虚的,最重要的是核心诉求。

她现在的情况,有点像天使投资人亲自入场被投资企业。

财神爷下凡也不过如此了。

而她的核心诉求,有且只有一点,那就是封印被打开。

她被迫和格里菲斯强行绑定后,之所以继续跟着他,一是进入新世界没有归属感,随便去哪里都行。

二就是为了让他的爱解开自己的封印。

从而实现最终的目的——个体的自由。

所谓的爱,麻烦在于那是很主观的东西,完全无法量化。

这是最想要的,偏偏是最难以捉摸的。

这就像赌博。

一个不慎,她付出的异能将会全部打水漂。

要想平衡好心态,她得把心态从打工人转变为投资人,还是天使那种。

投资人嘛,就要有一定的D|B心态,要有输得起的魄力。

否则一直持有打工人心态的话,她得怄死。

上班劳心劳力还不发工资,让员工倒贴,混蛋企业迟早遭报应。

咦?

等会儿。

那些贤者、随身金手指挂件们,不会就是这心态吧。

爱丝特尔心里特别不是滋味。

金币边缘坑坑洼洼的,说是正圆形,其实更像三角形,非常不规则,正反两面磨损较大,却也可以较为清晰地看到正面戴着王冠的大胡子老人头和反面的剑、百合花、王冠等简化图案。

异能记住奥里斯金币,爱丝特尔说:“把手伸出来,掌心摊开。”

格里菲斯不明所以地伸出右手,掌心向上摊开。

爱丝特尔将托着金币的手,置于格里菲斯的手掌上方,一上一下两只手之间,有一尺的距离。

手掌向一侧倾斜,灰扑扑的金币向下自由落体,落入格里菲斯带着厚茧的掌心。

‘砰!’

第二枚由异能变作的全新的奥里斯金币,紧接着从爱丝特尔的掌心滑落,直直砸落在旧金币上,发出清脆迷人的金属声。

接着是第三枚、第四枚……

金币如涓涓细流,仿佛涌之不尽。

阳光照耀下,全新的比阳光还要灿烂耀眼的刺目金光,晃得人心跳加速,眼前阵阵发晕。

格里菲斯一直保持着这样的姿势,仿佛一座再精细精美不过的雕像。

金币在他掌心堆成小山,他没有动。

一只手掌接不住那么多的金币,他也没有用另一只手接住,任由金币落在小金山的尖尖上,再滑下来,翻滚两下,掉落在草叶里。

休息够了,鹰之团的众人吃饱喝足,精神饱满,随时可以准备走人。

新的金币全部装起来,一个袋子不够,再多来两个。

这些在之后都会变成鹰之团的战马、马车、军饷、及其他物资。

小队长们把整理好的大垃圾袋聚集在一起,爱丝特尔一次性处理掉它们,再用异能力感知一圈,确定没有任何遗漏,才放心。

被从小好好培养过卫生习惯和环保意识的人,是绝不允许因为自己的原因,让污染产生,甚至蔓延的情况出现的。

从今天起,她要让鹰之团也培养起这样的习惯。

重新上路,顺着大路向前,再穿过一片小树林,就看到一道不高的,磊落的非常粗糙简陋的石头城墙。

这是一座小镇,如果不是骑着马,通过车窗同她聊天的卡思嘉给她说明,她是真分辨不出来它和之前路过的几个村庄,在外在上有什么太大的区别。

小镇名为黑麦,这是一个很大众的镇子、村庄的名字。

因为镇子周边的村庄产出的粮食几乎都是黑麦,再加上这里很多家都会做一种以黑麦为原材料的啤酒。

麦酒浑浊,味道苦,酒味淡,颜色黑,有很多泡沫,过滤得不干净,喝起来像是在喝粥。

在啤酒中算是劣质货,但胜在容易做成,不容易坏掉,容易出产量,价格低廉,所以在平民和佣兵中还算受欢迎。

爱丝特尔到来之前,鹰之团采购的啤酒里,大部分都是这种黑麦啤酒,少部分是品质更好一些的啤酒,甚至是葡萄酒。

爱丝特尔来之后,他们已经默契地考虑进言给格里菲斯,通过团长大人,看看能不能请副团长把大家存储的黑麦啤酒给‘换一换’。

扔掉吧,是辛辛苦苦赚来的便士买来的,丢掉很可惜。

喝点吧,总觉得在虐待自己的舌头。

短短几餐的美食,已经把他们的舌头养坏了。

黑麦镇麻雀虽小五脏俱全,城墙口还有守卫挨个收入城费。

鹰之团二百五十多人,也算不上特别多,属于既不会太危险让人避之不及,也不会让人觉得好惹。

黑麦镇虽然小,也还没小到连二百来人和他们的车马都装不进去的地步。

赶了这些天的路,天天住帐篷,格里菲斯决定让鹰之团暂时在这个小镇住几天歇一歇,放松放松。

黑麦镇没那么大的酒馆或旅店一次性接待他们这么多人。

且临时包场子也不合适,就把团员们分散开住到各个小酒馆/旅店里,住宿、伙食、马匹草料费团里统一报销。

格里菲斯简单讲话后,大家就可以以小队为单位自由行动了。

众人欢呼雀跃,勾肩搭背,牵着马,驾着马车随着小队长各找住处去了。

格里菲斯他们这边,找了整个镇子最干净的旅店。

是的,最干净。

餐食、麦酒都可以不是最好的,甚至住宿和安保条件都可以差一些,但一定要最干净。

他们这一队,几乎都对卫生条件有着较高的需求。

爱丝特尔从马车上跳下来,一抬头,映入眼帘的是一双棕红色的眼睛。

异色瞳都太招眼了,异能无法更改契约的一部分(蓝色虹膜),就只好用外物盖一盖,比如和另一只原生瞳色一样的美瞳。

棕红色的瞳色很深,离得较远些,只会觉得那是一双黑色的稍稍有点黑棕的眼眸,唯有离得近,才能看清那具体的层次,那是泛红的深棕色,和黑色完全不沾边。

这样的瞳色,虽不像格里菲斯那湛蓝的犹如天空、蓝宝石般的纯净剔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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