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什么意思?”
看到俞幸丧丧的样子,作为朋友肯定不忍心看她失落,我给她支了一招。
“你可以用别的方法来引起他的注意。”
俞幸抓住机会的小尾巴,眉毛一扬,说:“什么方法?”
我俯身过去,在她耳边小声地说:“你可以去问他数学题目,他数学不是很好吗?”
俞幸抬起头,脖子微微往后仰,打了一个哈欠:“他数学是很好,可是要论成绩的话,不是泰泰更好吗?”
我以为世界上,只有我对感情一知半解,没想到俞幸在感情上更加迷糊。
“你傻啊,那我问你,你到底喜欢谁?金泰亨还是王琛运?”
“无条件选王琛运,我看金泰亨就像个二傻子,谁会喜欢他啊。”这话俞幸倒是毫不犹豫,坦坦荡荡地说了出来。
“那就对了呀,你喜欢的人是王琛运,当然是要抱他的大腿,而不是金泰亨。你要是去问他,他肯定会看在同学的情面上给你讲题,然后你就有机会和他说话了。”
“对哦,我怎么没想到……”俞幸一边说,一边翻出数学的分层练习册,“我要把不会的全部找出来,然后一个个问过来。”
“我提前祝你好运!”
“谢谢你,舒舒。”俞幸拉住我的手,“以后你要是有喜欢的人了,告诉我,我也会帮你的。”
“我……就算了吧,我还没那个打算。我啊,有更远大的目标,那就是……考高中!”我所谓的远大的目标,不仅只有高中,还有金泰亨。
“啧啧啧,那我也提前祝你考上理想的高中。”
我和俞幸相视而笑,各自怀揣着心思,开始做自己的事。
*
大课间要出操,我跟着班级队伍往操场上走,走到半路,我发现我忘带校牌了,一会儿学生会检查校牌,没带的要扣分,我们班的班主任特别在意班级的集体荣誉感,她肯定不会放过让班级扣分的同学,所以我不能被记名。
“俞幸,我校牌忘记带了要回教室拿一下,你先走吧。”我跟俞幸说完,没有给她一个说话的机会,马上往后跑。
我跑着跑着,被队伍后面的金泰亨叫住了。
“旺仔,你去哪?!”
“我回去拿一下校牌。”说完,我又往前跑。
他又叫住了我:“哎,你回来,我的给你。”
我退了回来,问:“你的给我,可你是男生,我是女生,一眼就能看出破绽好吗?”
“哎呀,没关系的,我上面贴着贴纸,盖住了脸,他们认不出来的,你就带着好了,有总比没有强。”他说着把他的校牌摘下来,给我别上。
他摸了一下我的头,说:“好了,赶紧排到队伍里去。”
“那你怎么办?”
他耸耸肩,说道:“我无所谓,不就记个名字而已,大不了被老师骂一顿。”
“哦,谢……”我刚要说谢谢,想到上次他说朋友之间不需要说谢谢,我也就没说下去。“那我走了。”
“嗯,去吧。”
我转过身,摸着别在校服上的校牌,低头笑了。
做完广播体操后,接下来就是自由练习体育中考要考项目,操场上挤满了人,金泰亨拍着篮球和几个玩得好的男生走到操场旁边的篮球场上打球,我走到离篮球场比较近的一块空地上垫排球,旁边也有很多同学跟我一样在练习,所以我不用担心自己这么站着很突兀,反正有那么多同学可以挡住我。
我垫了一会儿,觉得手臂有点酸,然后抱着球站着看金泰亨打球,没一会儿就到了如痴如醉的境界,他每一个动作都深深吸引着我,好像不需要刻意去回想,也照样能深深嵌入我的心,长期居住在这里。
金泰亨打篮球的技术称不上特别好,但在我眼里,关于他的一切,仿佛带了有色眼镜,我只觉得他好。
我甚至希望他被众星捧月,被更多人喜爱。我的少女心事日记,从今日启程,结局会是怎样,无法预测。
“嘿!舒舒,你在看什么呢?”
俞幸抱着个球不知道从哪里窜了出来,我被她惊了一下,很快又恢复平静。
“没什么,随便看看。”我说,“你练得怎么样了?一分钟内能垫几个?”
俞幸平淡地说:“63个。”
我说:“很不错了,我只能垫四十几个。”
“我这还叫不错?刚才我看到隔壁班有个女生能在一个圈内,垫一百个以上呢,特别稳,球都没有滚出圈外。”
我对俞幸说的这事感到非常震惊,问道:“真的吗?一分钟内垫一百个以前,球还没有掉下来?”
“对啊,刚才有很多人在旁边围观呢。”
“是吗?挺厉害的。”
青春期的孩子总会对一些实力强悍的人产生钦佩,所以他们会用艳羡的目光去探索那些强者,我与他们不同,我不会刻意去围观,我只会等待那些看过的人把事实传述给我,然后在心里嫉妒。我没什么恶意,只是单纯的希望自己有朝一日能卸下惊弓之鸟的雏形,往高处飞,而不是在一个封闭的空间来回惊慌。
大课间结束,金泰亨和他的那群好朋友拿着篮球急忙跑进队伍里,等老师说回教室以后,所有同学都一哄而散。我和俞幸手勾着手往教室走,金泰亨跑上来顺其自然地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,一股浓郁的带着一点檀香的气味扑面而来。
俞幸甩了一个嫌弃的眼神给金泰亨,说:“金狗,你离我们远一点吧,一身汗味。”
“俞幸,你怎么回事?嫌弃我?”金泰亨放下搭在我肩上的手,然后捏着自己的衣服跑到俞幸面前抖了抖。
“你神经病啊!”俞幸跑远了,然后停下来骂了金泰亨一句。
金泰亨又追了上去,“别跑啊,不是嫌弃我吗?我再让你闻闻怎么样?”
俞幸吓得头也不回地跑了。就剩我一个人在后面走着,我和俞幸不一样,我不仅不嫌弃,还很喜欢他身上的味道,不知道怎么说,就是莫名的好闻,缭绕鼻尖很是醉人。
金泰亨走了回来,我看着他,理直气壮说地:“金泰亨,我告诉你,你别发神经啊,我不是俞幸,我才不怕你。”
“旺仔你不怕我?”他的语气有点玩味的意思,嘴角已经扬了起来。
“……”虽跑嘴上说不怕,但揣摩不到他的心思,还是有一点慌的,毕竟他是男生,我想跑也跑不过他,更何况他还有点疯,喜欢捉弄身边的人,有这样一个人在身边,就跟定时炸弹一样,随时都可能会爆炸。
我在犹豫中选择跑。
他很快追了上来,喊道:“那你别跑啊。”
用不了几分钟,我就被他逮住了,他牢牢抓住我的手,说:“看你往哪跑。”
我盯着他的手看,发现他的手很大,能把我的手完全包住,手指修长,手关节是粉红色的,特别诱人。
我回头看他一眼,又低头说:“我不跑了行吧?”
其实我也没打算跑,只是想配合一下他,毕竟这种让他追在我身后的情况少之又少,往后都是我追着他满世界的跑。
他哈哈笑了几声,说:“俞幸竟然嫌弃我,我想我身上这味儿也没那么重吧?”
他继续说:“男生身上多多少少会有点味道,很正常啊,旺仔,你嫌弃我吗?”
我用很模糊的话就这么囫囵过去,“我……没啥感觉。”
他“啧”了一声,然后又搭着我的肩往教室走,一边走,一边说:“旺仔,你一定要努力啊,跟我上同一所高中。我想和你做一辈子的朋友。”
一辈子是多久?到死为止吗?
的确朋友可以一辈子,但恋人就不一定了。如果要说破心底的秘密,那另外维持的朋友关系就会四分五裂,最后我既失去了恋人,又失去了朋友,得不偿失啊。
后来我一直隐藏这份喜欢,与他保持朋友关系,在他看不到的地方做着那些奇奇怪怪的事情,他逐渐成为我日记本上的男主人公,而我是配角,我有一颗想成为女主人公蠢蠢欲动的野心,但这个野心被我压了下去,每当我有那样的念头时,我就会变得不快乐,香喷喷的饭菜摆在自己面前也都食之无味。
或许,这就是暗恋。
你单纯喜欢他时,是快乐的,但当你想从他那里索取什么时,就是痛苦的了。
单恋是一场漫长的旅行,旅行途中没有陪伴者,只有你背着行囊,独自远行,所以少不了孤独,可你能埋怨谁吗?不能。因为自始至终,没有谁逼迫你去喜欢他,是你自讨苦吃,是你自作自受,是你自作多情,是你抱着那苟延残喘的机会非要自己遍体鳞伤。
你本可以过得很快乐,为什么不让自己快乐一点呢?对啊,为什么不呢?
我常常问自己为什么,为什么,但最后陷入纠结的泥潭,出不来了。
每个人都这样,什么事轮到自己身上时,迷茫爬满全身,明明心里已经有答案了,却总是抓着那一点细枝末节不放,好像能钻研出什么花头,其实不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