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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们有没有一段维持了很久的朋友关系,这段朋友关系让你快乐且难忘,在相处的过程中,你逐渐离不开他,失去他仿佛失去整个世界。
他曾经让你又哭又笑,贯穿了你整个青春。你们的灵魂深处深深爱着彼此,但这个爱仅仅只是朋友之间的喜欢,没有爱情可言。
“朋友以上,恋人未满”来形容你和他的关系再合适不过了。
可是你们的友谊却不同于别人,为了友谊长存,你和他约法三章。
第一,不能喜欢上对方,要做一辈子的朋友;第二,有事一定要告诉对方,不能瞒着;第三,要一起找到幸福,勇敢告白,而后见证彼此收获爱情。
可是你却打破了“约法三章”的第一条。
你在他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喜欢着他,在自己幻想的世界中做着与他相恋的美梦。尽管心底十分明了自己这样做是自欺欺人的表现,讨不到一点好处,受伤害的只有自己,但是你还要在玻璃渣里找糖吃。你觉得只要能站在他身边,这样偷偷的喜欢也没什么不好,不是非要昭告天下的喜欢才有意义。
对你来说,他是你的全世界,也是遥不可及的宇宙,他的眼睛有浩瀚群星,黑曜石的瞳仁折射出的晶莹星光照在你眼底时,心脏好像蝴蝶翩跹振动翅膀一样,慢慢飞向他。
你的喜欢跨过山川、江河,飞过江洋、孤岛,拂过树梢、鲜花,唯独无法走进他心里,不是不可以,而是根本不可能。明知不可能,你还是全心全意的喜欢他。
因为是朋友,你对他的一切了如指掌。习惯听他分享近况,每次说完你都会笑得很开心,在没有喜欢他以前,你也会笑得很开心,那是因为他讲话生动有趣,你笑点低,所以每次都会忍不住笑出来,但是喜欢他以后,你更多的是为了附和他而笑。
其实你已经被不可能的喜欢压抑得快要疯狂,但是你还要在他面前表现得很开心,很简单的样子。
你真的好喜欢,好喜欢他,可惜你们没有结果,但是那又怎么样呢,每一次受伤,一次难过,伤痛过后又情不自禁,感情根本无法控制。
暗恋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,可以为所欲为的开始,也可以悄无声息的收场,从头至尾,都是自己一厢情愿的独角戏。
你喜欢他,但又不能让他发现,只能心不甘情不愿的将那些女生对爱人一点一点的小心思包藏起来,等到只有一个人的时候才能光明正大的拿出来,笑容灿烂且热烈,满心满眼都是他。
你崇拜他,欣赏他,爱慕他,想要一辈子和他在一起,做梦都是做他的新娘子,这个梦境里的欲望占据了整个大脑,以至于每次梦醒,你都会长久陷于忧伤。
伤心是短暂的,在见到他以后,梦境破碎的难过全部抛之脑后。
他就像一块小熊软糖,难过的时候吃一颗,能想到的只有软糖软软的,甜甜的味道,有时候想想这样也挺好。
生活有苦有甜,有时对着布满繁星的夜空思绪颇多,密密麻麻的奇怪情绪会悄悄跑出来,不知不觉又陷入情绪的低谷,但一想到他,前者都会被推翻,他是你唯一能让开心起来的存在。
你始终站在他的身边,一天不落。
他周遭发生的每个瞬间,眼睛说它永远忘不了,嘴巴说它反复咀嚼他的美好,耳朵说它万物喧嚣,唯有他清澈明朗。
即使一个小动作也能让你神魂颠倒,他的手指修长,骨节分明,指尖转笔,游刃有余,那只笔好像在他指尖跳着芭蕾,光是盯着他转笔,都能盯上好一会儿,像是着迷了一样。
喜欢是很难控制的,它跟悲伤一样长时间压在心里会山崩地裂,会山洪暴发,顷刻间,世界变得一团乱。
说不出的喜欢化为文字写进备忘录、日记本、空间,那些写给他的说说设置了仅自己可见,对他的喜欢圈在心里,不告诉任何人,一是让自己的喜欢有个落脚点,二是遵循和他的约定,只是朋友。
因为你很清醒,也很明白,一旦说出“喜欢”二字,即将面临的一定是这段特殊关系四分五裂后的丑陋模样。你不想失去做他朋友的资格,甚至你不想连偷偷喜欢他的权利都要输掉,这一点你输不起。
你最喜欢他笑起来的样子,他笑起来嘴巴像个四方形,笑容甜甜的,还有点傻乎乎的感觉。
你多希望能借时光找回那个白衣少年,找回那个青春洋溢的他,为此你可以倾尽所有。
喜欢一个人很容易,但爱一个人却很艰难,爱需要勇气,需要赌上全部去追求自己喜欢的人,赢了皆大欢喜,输了遍体鳞伤,是必然的。
在这个过程中,自己是主动方,如果对方无意,一切的一切就是玩笑。
你曾问自己这样一个问题:“只要有足够的勇气,就能和他在一起了吗?”
但很快你就给出自己答案:“在一起就算了吧,我和他可是好朋友啊……”
初恋是美好的,暗恋是苦涩的。读了八月长安写的《暗恋》,我既心疼又崇拜洛枳这个女孩,用理智来权衡她对盛淮南的爱。
尽管很长一段时间里,她于盛淮南而言都是空白的存在,她也没有失去自我,而是秉着一份傲气,清醒又通透的爱着。
可不是每个暗恋的女孩都是洛枳。人各有不同,选择爱的方式也不同,我想我表达爱意的方式就是无声的沉默。
单向箭头的爱情是没有结果的。无限靠近,但怎么也靠近不了,是生活的常态。在这份感情里,你的爱足够纯粹,足够虔诚,但爱包装得再怎么精致,假如王子看不到站在黑暗里的你,那么作为路人甲的你,结局最后还是避免不了谢幕离场。
人生数十载,极少有人会真的赌上一生去爱,至少我不能。
我选择埋藏秘密,不是因为不爱,而是因为太爱了,爱到无法失去,只有放弃才是最好的选择。
我和他是四年多的朋友,四年说长也不长,说短也不短,但足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。
没有遇到他之前,自卑占据我的全身,做什么事都畏手畏脚,随便一句话,一个举动就能伤到我,但他出现以后,我逐渐做回了自己,于我而言,他是一道光。
白月光是一生仅此一次的存在,他存在我人生的意义不仅仅只是喜欢,是信仰,也是榜样。
假如有一天让你做一个选择,你会选择和一个你爱的人结婚,还是一个爱你的人结婚?
——摘自陈舒望的日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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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,原山镇
高二,上学期。
金泰亨一个叫郑号锡的,除了我以外很要好的朋友,有一天摊上事,惹了别的学校的人,那天没有来上学。他给金泰亨发短信说“救他”,金泰亨这个重情义的人当然是二话不说要出去救他。
那节是英语课,大家都知道英语老师是个极其严肃的人,她绝对不会放自己班的学生出去打架,这不仅会败坏她的教书名声,更会受到上级领导的批评。
她把门关上,让几个同学守住门,威胁金泰亨,如果他要是敢踏出这个教室一步,她绝对会让他被开除。
我以为金泰亨会忍下这口气,但他却不顾老师的阻拦,站起来,踢开凳子,无所谓地说:“随便你好了。”
“走,雪碧。号锡哥有麻烦了,他等着咱们去救他呢,这么多年的兄弟,必须得去救他。”
他走到夏旦柱的桌旁,敲了敲他的桌子,“其他想救号锡哥的,现在跟我一道走。要是怕了的,也没关系,以后江湖不再见,好聚好散。”
说完,他还做了个抱拳的手势。
他解开校服的领口的两颗扣子,盯着英语老师,说:“既然不让我走门,那我跳窗总行吧。”
金泰亨的座位在第四大组,第五排靠窗的位置,他打开窗,风从外面灌进来,把他的衣服吹得鼓鼓的。
他的手按在窗边,要想跳窗逃走轻而易举,但也很危险。虽然教室在二楼,也不算很高,可是这样跳下去,没点技术也会受伤,而且他现在要出去打架,对方要是阴险狡诈点,偷偷准备管制刀具,搞不好他会受伤。
我从座位上站起来,跑过去抓住他的手,拧紧眉毛:“金泰亨,你确定你要去吗?受伤了怎么办?”
“别担心我,我不会让自己受伤的。你又不是不知道,我打架不是吹的。反正我不能眼看着我的兄弟被欺负,他有难,我必须得去帮他。快的话,第三节课就能回来。如果我没回来,你就帮我收拾一下书包然后拿回家,哦对了,见到我奶奶的话,别跟她说我去打架了,她年纪大了,听不了这些话,明天早上我再去你家接你。”
我又强调了一遍:“不要受伤。”
“嗯,旺仔,好好听课。”金泰亨摸了摸我的头,然后纵身一跃,跳了下去。
我只看到他的校服向上扬起,很快消失了。
他的几个好兄弟也跟着一起跳了下去。
英语老师以及全班同学见此一幕,全部目瞪口呆。
忽然间,教室里人声鼎沸,议论向四面八方的传开,同学们都看热闹似的,离开座位挤在窗边往下看,好像在看一出大戏,他们的脸上有膜拜,有惊讶,有不屑。
我站在金泰亨的座位旁,身后有同学因为看不到一直在挤我,还让我旁边挪一挪,但我只是定定地杵着,俯瞰地平面,心想说他太酷了吧,说跳还真的跳了。
我看到金泰亨从草坪上爬起来,掸了下衣服,然后仰面朝天。
他与我四目相对,我不好意思地移开视线,又慢慢把眼神转到他身上,他还在看我,这一次笑了,嘴角呈现一个方形,狐狸眼弯弯,动情怡人。
他的笑荡漾在我的林中,眼神滑落在我的肌肤上,烧出一片红光,每一次对视,我都会不出意外的沦陷在他的眼睛里,好像在里面遨游了千百年,见过粉桃花开,黛绿满树,枯叶缤纷,寒雪飞舞,四季如他那般浪漫,我好像离不开他的眼睛了。
他大喊:“等我!”
同学们不知他这话是什么意思,都在揣测,但我知道,因为他看的是我啊,这话自然是说给我听的。
我会等啊,一直在等。
欢喜在我心里荡了开来,在人群里,我笑得很含蓄。少女时代的笑,总是藏了很多秘密,比如我喜欢他,无人知晓。
英语老师眼里冒着火星,愤怒大喊:“金泰亨!金泰亨!你给我回来!你信不信我真的让你被开!”
金泰亨没有回头,一往无前,我看他仿佛身披战甲,金光闪闪。他身后跟着的那些男生,就像跟在大侠后的小弟。他既是大侠,也是盗圣,救了朋友,也偷了我的心。
在我内心深处,金泰亨一直都是一个有大侠风范的人。他混迹江湖多年,侠肝义胆,所以人缘特别好。他在班上是个调皮捣蛋的学生,喜欢搞怪,做鬼脸吓女同学,在桌板上画动漫人物,乱用脸,他做过很多稀奇古怪的事情,这些我都知道,但我就喜欢这样的他,从初一到现在都喜欢。
我的确等他了,但他却没有如他所说的第三节课返校。我给他发短信也没回,由于实在太担心他,放学铃声一响,就帮他收拾好书包跑出学校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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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坐公交去了金泰亨住的小区,爬楼梯到五楼后,我站在门口定住了,深深吸了一口气,才抬起手轻轻敲门,“叩叩叩——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