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煜生的高大,用现代人的眼光看起码得有一米九,他眼角有条细微的疤痕,长得剑眉星目、麦色肌肤,这时候拖着野猪,肌肉喷张但毫不夸张,一身肌肉完全是野生来的,不像那些发面馒头花把式,反而浑身透着桀骜的野性美,看得人腿软。
沈锦清心里一动,拦下他,“你……”
“这猪肉卖吗?我想要副肋排。”主要是新鲜。
林煜看他一眼:“我现在拆开卖影响整猪价格。”
拆开来卖确实没有整猪贵,沈锦清扼腕叹息,又听林煜声线没什么起伏地补充道,“不过我今天猎这头猪是要卖给同村朱屠户的,你现在跟我一去下山去,或许可以让他优先留给你。”
沈锦清“芜湖”一声,对林煜道:“林大哥,你真是大大的好人。”沈锦清其人,有肉就是哥。
他突然活泼起来,林煜的目光似乎也跟着柔和了一下,但他本就是寡言之人,因此也没再说什么,只是拖着野猪在前面开路,以防沈锦清不熟悉山林出现什么意外。
林煜显然是盯上这头野猪很久了,沈锦清跟着他走到山脚,一眼就看到他绑在山下的拖橇了。
沈锦清见林煜准备把野猪抬到拖橇上,忙把篮子放下,想上手帮忙。
林煜看了一眼穿着藏蓝布衣,长身玉立、白白净净的沈锦清,又看了眼背部皮开肉绽的野猪。
场面有点血腥,林煜拒绝了他的帮忙。自己憋了股劲,两手一提就把野猪扔到拖橇上了。
真的是力大无穷哈。
沈锦清早在刚刚看了一路他单手拖野猪就想这么评价了。
朱屠户家不住村尾,离后山有一段距离,林煜拖着拖橇过去还需要一段时间,沈锦清什么忙都帮不上有点儿过意不去,就在后面帮他推车。
路过的人都被这头野猪惊呆了,转眼又看见跟在林煜屁股后面推车沈锦清,更呆了。
虽然林煜打了猎物经常走这条路送去给朱屠户,但像今天这头半人高的野猪还是极为少见,林煜上过战场煞气重,村里少有人与他来往,但是今天他后头居然跟着个小哥儿,那真是让人惊呆了。
“清哥儿?你这是……”不会真因为林煜救了他两人要结亲了吧。
几个聚堆闲聊的婆姨和一些没事干的懒汉都是窃窃私语。
说到底,沈锦清毕竟是秀才弟弟,就算是个傻子也有不少人动了心思想同他结亲,就是他整天整日的不出门,村里人很少见到他。
而且今天可是听村尾的李婶说了,这清哥儿好像是不傻了。
要真的是这样,这林煜可不就赚大了?煞星还有这福气呢?
“噢,是林婶婆啊,我在后山正好碰上了林猎户,他答应让朱屠户给我留副肋排呢。”
沈锦清认出她是村里爱和李婶娘她们碎嘴的婆姨之一,听他哥说,人也有点儿刻薄,让他离远点呢。
说起来,林婶婆的丈夫也姓林,小坎河村不是同姓村,但几乎同姓的人家都沾点儿亲故。
她丈夫和林煜养父是堂兄弟,这个林婶婆却没半点儿和林煜打招呼的意思。
“这样啊,那你快去,我也准备去买点肉呢。”林婶婆眼珠子一转,心思活络起来,“就是家里的懒媳妇不做饭,我给拖住了脚。”
她有个孙子正值适婚年岁,这清哥儿说话条理清晰,看着是不傻了,正合适她家宝贝孙子。
就是清哥儿过了今年得一十有九了,年纪大了点儿。
不过,那可是秀才弟弟!
“成,”沈锦清说话速度加快了点,“那林婶婆我就先走了哈。”
沈锦清看她眼珠子滴遛转,觉得她怕不是想倚老卖老跟他讨肉吃、占他便宜。
感觉这婆子也不是做不出来,还是快点跑的好。
这么想着他赶紧冲前面的林煜喊,“林大哥,你累吗?不累的话我们赶紧走吧,别让朱屠户久等。”
林煜看出他是不想和林婶婆多待,“成,我们快些走。”
其实沈锦清真的是误会人家了,林婶婆只是打了他本人的主意,却不舍得跟去多花块买肉的钱。
朱屠户要做村里人的生意,住的不算偏僻,林煜和沈锦清拖着野猪很快就到了。
不过,沈锦清倒是在朱屠户这里见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。
是沈白!
沈锦清当机立断,甩了个无形的水鞭出去,就想绞断沈白的脖子。
异能和他早已融为一体,他可以确保化出的水鞭只有他能看见,用它杀人于无形简直易如反掌。
没有证据,人突然暴毙,大可以假托鬼神之词,任谁也不会怀疑到他身上,毕竟他两天前都还只是个傻子,能知道什么事呢?
可惜,失败了。
他的水鞭在勒紧他脖子的顷刻间,破碎消散了。
这个沈白,绝对有古怪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