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三回:身下牢狱生绝笔辞藻,揽尽箭靶唱怀璧其罪。(三)
巴掌扇在了她的脸上,她原本跪在地上的身体都为之一颤,嘴角渗出鲜血,散乱的头发遮住了脸上的神情。不过刹那,她又挣起身子,重新跪着立住。
牢房黑暗,遮不住她眼里的光。
衙役:“大讼师挨了打,也该说说,这份状纸到底出自谁的手?若是不知,便是只能按照你来算了。”
宋玉整顿情绪,又是痞里痞气的笑:“呵呵,莫由您说,还真是像鄙人之手法。只是辞藻拙劣不堪,论事条理不清,律例引用失当。若是我所作,真是笑话了。”
衙役:“你——!!!”
老师婆:“宋书生妙笔生花,世人皆知。老身我也愿意相信,不是你作为。但宋书生在坊间结交甚广,又有自己雇佣的讼师。怎么会不知道这种笔法,是何人所为?”
宋玉:“显忠坊都是高官住所,贵衙捉捕我,想来也是触及了某位极为显贵的大人。不知是哪一位大人,在棠阴坊以刺绣妆缎谋生,也好叫宋某开开眼界。”
老师婆:“若是你知道了,你以为你还能走出这大门吗?”
宋玉:“这般作为,若是惊动了圣上,也是无益的。”
老师婆:“你若是暴毙于此,自然不会惊动圣上。”
宋玉:“你想看什么,我写给你便是。何须这般动用武力。”
老师婆:“你知道便好,利与弊我也教给你了。利与弊,宋书生这么聪明的人,不会不明白的。何况那细皮嫩肉的小书童,怎么可能熬得过流水的刑具。若是留您一个人坐牢,乃至搭上性命,这么多年的书既不是白读?”
片刻,她用磕伤流血的手,写下了供状。
曰:“供状人宋玉,年十七,系京城永平坊儒学生员。今供述罪行累累。其一曰:识字。其二曰:饥寒。其三曰:明法。其四曰:心善。其五曰:背锅。
罪己得蒙圣恩,而蒙获读书殊荣,若非宁国重视科考,宋某白丁,必无词讼文华。
罪己迫于饥寒,自恃孔孟门生,不敢为手工农户商贾之流,奈何以卖字为生。
罪己明法有典,圣上改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之旧历,赐天下万民知法明理之恩,宋某有罪,不知应视法律为无物。
罪己心善,每有文盲者求于己前,为文书事,心软而不忍相拒。罪己浑浑背锅,京城境内争端不绝,商贾质证、家族之争、宗庙之争此起彼伏,而结果往往一得利一吃亏,今朝你赢、明朝我胜,从无定数,欲寻一宣泄之口,不忍诉诸衙门,辙诬赖讼师之身。皇城官官相斗,表为讼师笔墨,内为对家血刃。
绣房词状,若为宋某所为,则愧对仓颉孔孟,其言粗鄙、其文空洞、其状无佐;若非为宋某所为,则愧对先帝与圣上,先帝宜重刑罚施用,常亲临三司会审,圣上慕竹刑之风,下诏刑部起典。两厢筹谋,不知何言。但讼之终极为无讼,为求平讼,愿以身入局,揽此箭靶,皆因书生怀璧其罪。